绍兴市粮食物资管理有限公司
“五优联动”优质晚稻订单试点加工企业招标公告
受绍兴市粮食物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粮食物资公司”)委托,兹定于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上午9时在绍兴粮网(以下简称“粮网”)举办2021年“五优联动”优质晚稻订单试点(以下简称“五优联动试点”)加工企业招标交易会(场次编号为:“绍兴市“五优联动”优质晚稻订单试点加工企业招标20210525”),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交易报名入口
五优联动试点是指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在安全可控、公开透明的前提下,由粮食物资公司对优质订单晚稻购销主体(以下简称“加工企业”)提前进行招标,以轮换差价为竞价项目,以单一仓为标的,公开竞价确定竞得加工企业;收购结算价为“2021年省定晚粳稻收购价+优质加价+依质论价”,委托上虞市择优选定优质晚稻市级订单农户(以下简称“订单农户”),实行规模化连片种植;销售出库价按照“省定晚粳稻收购价+依质论价-轮换价差”,市粮食物资公司收到货款后办理提货手续。
粮网声明:
1、标的物详情资料由委托方(卖方)提供,其真实性由委托方(卖方)负责,粮网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之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并愿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同场中正常成交的标的视为有效,对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不合理成交结果,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网有权判令为废标,并进行重新竞价。
4、委托方与中标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交易合同。如产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粮网冻结违约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一、招标内容:
2021年上虞产1000吨(品种为南粳3908,数量按实际收购为准, 如个别订单农户因故交售数量不足的,按实际收购数量进行提货和结算)“五优联动”优质晚稻试点加工企业招标,共1个标的。
单位:吨;元/吨
标的号 | 品种 | 代储库点 | 数量 | 省定 收购价 | 优质 加价 | 依质 论价 | 收购价 | 轮换价差 | 销售价 |
1 | 南粳3908 | 虞北粮库 | 1000 | 200 | |||||
合计 | 1000 |
备注:1.上述报价为国标三等质量标准;
2.收购价按“省定晚粳稻收购价+依质论价+优质加价”的均价计算,销售价按“省定晚粳稻收购价+依质论价-轮换价差”计算。
二、试点要求:
1.试点粮食粮权属绍兴市政府,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GB1350-2009)三等及以上,达到食品安全标准,且储藏品质为宜存,其中:水分14.5%-14.9%,且整精米率须达到58%以上。
2.加工企业负责粮食包干轮换销售(轮换价差根据中标结果确定)、品种鉴定及品质把关,协助市粮食物资公司、上虞区粮食收储公司做好优质订单收购等工作。
3.上虞区粮食收储公司受市粮食物资公司委托开展试点粮食的代收代储,负责优质晚稻订单收购合同签订落实、组织收购、货款结算、质量检测、数据统计、储存保管等工作,并对储存粮食数量、质量及储存安全负责,同时要积极开展低温或准低温储存。
4.优质订单粮食的收购,预计收购时间为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底,其收购价(国标三等)为“省定晚粳稻收购价+依质论价+优质加价”,由市粮食物资公司委托上虞区粮食收储公司统一与订单农户结算。优质加价部分收购资金按固定价200元/吨计算,由中标加工企业在2021年10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市粮食物资公司;省定收购价部分和粮食等级、水、杂等升扣价部分的资金,由上虞区粮食收储公司向农发行上虞支行贷款。
5.优质粮食实行一年一轮,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6.轮换销售实行包干,销售价即为“省定晚粳稻收购价+依质论价-轮换价差”。加工企业根据《优质晚稻销售合同》向市粮食物资公司提出用粮提货计划,货款支付原则上以200吨为一次支付单位,市粮食物资公司据此办理出库提货手续,出库晚粳稻均仓库车板交货,车板前费用由市粮食物资公司负担;车板后费用由中标加工企业负担,加工企业凭单提货。出库时间由加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实际自行决定,原则上为次年7-9月,提货截止日为2022年9月30日,提货起止时间不超过2个月,期间免收保管费,加工企业需提前一周上报用粮提货计划。超过提货截止日后市粮食物资公司不承担保管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加工企业自行承担。若影响市粮食物资公司业务工作开展将作转仓处理,由此带来的费用由加工企业承担。
7.粮食收购、装卸、运输、通风降温、扦样、储存等环节出现的损失损耗在0.2%(含)范围内的,由加工企业承担;出库损耗超过部分由市粮食物资公司承担。
8.乙方在销售优质大米时,包装袋冠以“绍兴市五优联动南粳3908”字样;市粮食物资公司协助做好优质粮食的宣传和推广。
9.特殊情况。
(1)若晚粳稻稻市场价低于2021年最低收购价0.1元/斤(不含,不包括优质加价)以上时,加工企业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要求终止合同的,在2021年12月25日-31日期间提出书面申请,经市粮食物资公司核实后,允许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还保证金和优质加价部分的货款,加工企业不承担违约责任。晚粳稻市场价,指2021年11月25日-12月24日省内三家粮网网上竞价销售的浙江当年产晚粳稻(甬优系列和其他特殊用途粮除外)成交均价;如该期间没有成交信息的,则以2021年10月25日-11月24日成交均价为依据。
(2)订单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减产、质量降等、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以及达不到储备粮质量要求的,按照市发改委等有关文件执行,同时《优质晚稻销售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发生粮食应急状态下,该粮源必须服从政府安排的市场调控,结算价格双方商议,具体参照省域内当期同等级优质晚稻市场成交均价。同时支付乙方一定的违约金,具体标准安企业交纳的履约定金的1倍赔付。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注册地在绍兴市域范围内,具备大米生产加工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加工能力达到日处理大米50吨以上(含)。
3.企业拥有自主产品品牌。
4.具有专业的粮食检验管理技术人员及相应的粮食质量检测仪器设备和场所。
5.纳入省粮食流通统计系统的加工企业。
6.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近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应履行未履行的未结执行案件。
四、投标时间:
本次网上竞价招标交易会的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4日下午4:00前,本次网上竞价5月25日上午9:00绍兴粮网开始交易。请参加单位务必注意交易起止时间,以免错过。
五、投标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第1-6项资料必须在2021年5月25日前邮寄或传真至绍兴粮网(传真电话:0575-84080633)。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逾期提供均不得参与竞价交易。
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4日下午4:00前,向绍兴粮网按预投数量每吨160元标准缴纳保证金(其中投标保证金155元,交易费保证金5元)。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竞得数量×(最低收购价)的3‰向中标方收取交易服务费。中标加工企业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按120元/吨支付履约保证金(允许使用保函)给市粮食物资公司,其交易保证金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收费单位:浙江亚太粮食批发交易物流市场有限公司
账号:19510101040010174
开户行:农业银行绍兴柯桥支行
六、竞价办法:
以1000吨优质晚粳稻为标的,以轮换价差为竞价项目,按5元/吨为最小减价幅度,轮换价差如正值,以报价小者中标,则委托方支付差价给中标方;如负值,以负值的绝对值大者中标,中标方支付差价给委托方;若中标价格为0时,则双方互不支付差价。
七、票据约定:
1.货物发票,一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有特殊需求请联系0575-85133072。
2.手续费发票,一般开具普通发票,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成交单位及时联系市粮食物资公司。
八、联系电话:0575-85131201 85133072 15088536237 13989503811
九、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
1、报名参会的交易商须根据意向交易数量按160元/吨标准预交保证金(其中投标保证金155元/吨,交易费保证金5元/吨;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竞得数量×(最低收购价)的3‰向中标方收取交易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完成合同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会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对中标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且无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交易商,粮网有权扣除其与中标数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保证金须确保在5月24日16:00之前到浙江亚太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帐户(通过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交易商建议在5月24日15:00之前办理好转帐手续),也可在5月24日15:30之前到该市场办理现金业务,以取得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资格。
3、保证金交纳帐户:
单位全称 | 开户银行 | 帐号 |
浙江亚太粮食批发交易物流市场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绍兴柯桥支行 | 19510101040010174 |
十、竞价交易会时间、地点:
本次竞价交易会的开市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上午9时(场次编号:“绍兴市“五优联动”优质晚稻订单试点加工企业招标20210525”);地点是:绍兴粮网(http://www.ytgrain.com)竞价交易大厅,从入口处 登陆。
十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标的物详情查询:
本次竞价交易会的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4日16时;报名地点:网上报名在绍兴粮网(http://www.ytgrain.com)首页“交易报名入口”,现场报名在浙江亚太粮食批发交易物流市场(绍兴市柯桥区金柯桥大道2216号)。
十二、中标签约办法:
1、交易会结束后,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需携带绍兴粮网中标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主动与绍兴市粮食物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购销合同书。
2、交易双方应按照绍兴粮网提供的合同样本签署购销合同书。
十三、联系咨询办法:
绍兴粮网联系咨询办法 | ||
咨询项目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竞价报名咨询 | 刘恩 | 0575-84080633 15205755910 |
交纳保证金咨询 | 蔡霞 | 0575-84080601 15158214618 |
竞价系统技术咨询 | 毛宏伟 | 0570-3851627 |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竞价交易的单位须自备可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为确保网上竞价顺利进行,交易商须注意检查自己的电脑配置,竞价交易系统要求电脑的最低配置为:CPU奔三(PⅢ)1G以上,推荐CPU奔四(P4);
内存:128M 以上,推荐256M以上;操作系统:Window 2000,推荐Window XP;浏览器:IE6.0;显示器分辨率:1024*768。
(2)在使用竞价交易系统的时候,如果安装了3721、sohu 工具栏等网页拦截工具的时候,请务必将本竞价交易系统的站点,加入“可信任站点”,否则系统将受到拦截工具的影响而无法正常使用。
(3)交易双方在参加交易时必须遵守《网上粮食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和《网上粮食市场网上竞价交割细则》,有关竞价交易规则和竞价交易细则请登录绍兴粮网查询,也可打电话向报名及业务联系人咨询。
(4)交易前请登陆绍兴粮网(http://www.ytgrain.com)模拟竞价交易系统实习。
(5)为了交易的公平、公正,请参与竞价的用户在竞价过程中合理出价,如出现恶意竞价,粮网将保留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
我要立即报名:报名处
下载附件:竞价交易销售合同范本 履约完毕通知书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绍兴粮网,如有变动以绍兴粮网http://www.ytgrain.com发布为准。)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最终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为准)
优质晚稻销售合同(样本)
甲方:绍兴市粮食物资管理有限公司 编号:〔2021〕第 号
乙方(中标单位):
鉴证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提出的管好“米袋子”,抓好“优质粮”,让人民群众“吃得好”“食得安”的新要求,深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打造优质粮食产业链,促进我市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根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本级粮食“五优联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发改粮〔2021〕4号)精神,乙方在鉴证方组织的2021年5月25日“五优联动”优质晚稻试点加工企业招标交易会上竞得,为确保各方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内容:
由甲方按照约定收储粮食,并按照约定价格销售给乙方。具体收储粮食要求如下:
品种 | 储存库点 及仓号 | 数量 (吨) | 产地 | 生产 年份 | 包装 形式 | 粮权 归属 | 质量要求 |
晚粳稻 (南粳3908) | 虞北粮库 | 1000吨 | 上虞 | 2021 | 散装 | 绍兴市 人民政府 | 符合国家标准(GB1350-2009)中等及以上,达到食品安全标准,且储藏品质为宜存,其中:水分<15%; |
二、收购价、销售价:省定晚稻收购价(国标三等,下同) 元/吨,优质加价 200 元/吨,依质论价在收购时按实际兑现给农民的价格进行结算;轮换价差 元/吨,销售价 元/吨(不包括依质论价部分)。
2.1 收购结算价:即省定晚粳稻收购价、依质论价和优质加价之和,由甲方委托上虞区粮食收储公司统一与优质订单农户当场结算。由下列三部分组成:
2.1.1 省定晚粳稻收购价:即当年浙江省出台的晚粳收购价,相应资金由上虞区粮食收储公司向农发行上虞支行贷款。
2.1.2 依质论价:即以国标三等质量为标准,对收购粮食水、杂等质量指标按等级、质量升扣价,相应资金由上虞区粮食收储公司向农发行上虞支行贷款。
2.1.3 优质加价:即每吨 200 元,由乙方在2021年10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2 销售价:甲方对乙方的销售价即为中标销售价(中标销售价=省定晚粳稻收购价+依质论价-轮换价差)。如遇以下特殊情况,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2.2.1 若晚粳稻市场价低于2021年最低收购价0.1元/斤(不含,不包括优质加价)以上时,乙方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要求终止合同的,在2021年12月25-31日期间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核实后,允许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还保证金和优质加价部分的货款,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晚粳稻市场价,指2021年11月25日-12月24日省内三家粮网网上竞价销售浙江当年产晚粳稻(甬优系列和其他特殊用途粮除外)成交均价;如该期间没有成交信息的,则以2021年10月25日-11月24日成交均价为依据。
2.2.2 订单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减产、质量降等、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以及达不到储备粮质量要求的,按照市发改委等有关文件执行,同时《优质晚稻销售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试点优质粮食销售
3.1 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实际需要出库用粮时,需提前一周上报提货计划,出库时间原则为次年7-9月,提货截止日为2022年9月30日,提货起止时间不超过2个月,期间免收保管费。超过提货截止日后市粮食物资公司不承担保管责任,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影响甲方业务工作开展将作转仓处理,由此带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损失损耗约定
4.1 粮食在收购、装卸、运输、通风降温、扦样、储存等环节出现的损失损耗在0.2%(含)范围内的,由乙方承担;出库损耗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
五、履约保证金及相关手续费
5.1 履约保证金为 12 万元。乙方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按120元/吨支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保函、电汇、转账支票和银行汇票。甲方应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
5.2 合同生效后,乙方按(中标数量1000吨×最低收购价)的3‰向鉴证方交纳手续费,即7980元。
六、双方权利与责任
6.1 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做好资金拨付和结算工作。
6.2 乙方负责粮食包干轮换销售,协助甲方做好优质粮食收购、质量升扣价等工作。
6.3 甲方负责优质品种订单合同签订落实、组织收购、货款结算、品种鉴别、质量检测及把关、数据统计、安全保管等工作。储存期间,粮食品质应为宜存。如个别订单农户因故交售数量不足的,按实际收购数量进行提货和结算。
6.4 双方应严格执行浙江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和库存实物台账等相关资料。
6.5 乙方在销售优质大米时,包装袋冠以“绍兴市五优联动南粳3908”字样;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优质粮食的宣传和推广。
七、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中,存在下列情形的,责任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7.1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将乙方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市级储备粮相关业务。
7.2 经鉴定,收购的粮食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中等及以上、储存品质不宜存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7.3 因管理不善,造成优质粮霉烂变质、严重降等、严重虫害等坏粮事故,或发生火灾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7.4 阻挠或拒不服从有关部门(单位)监管检查的;
7.5 应急状态下不服从统一调度或未按指令调度的。
八、其他约定
8.1 试点优质粮食实行一年一轮,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8.2 在发生粮食应急状态下,该粮源必须服从政府安排的市场调控,结算价格双方商议,具体参照省域内当期同等级优质晚稻市场成交均价。同时支付乙方一定的违约金,具体标准按企业交纳的履约定金的1倍赔付。
8.3 订单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减产、质量降等、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以及达不到中等质量要求的,按照市发改委等有关文件执行。
九、诉讼
9.1 双方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约定为绍兴。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0.1 合同自甲、乙、鉴证方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该标的粮食出库终止。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0.3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鉴证方执一份。
甲 方 (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税 号: 税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鉴 证 方(盖章):
代表签字:
2021年 月 日
绍兴粮网
2021年5月18日